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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商品鑑賞期及退換貨須知」
1.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如需更換貨品,僅限於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的情況下,我們提供更換商品。
2. 如有退貨或換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/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/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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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服專線:03-316-3589
聯絡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660號12樓之9
3.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及換貨:
•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(退貨/取消時即將逾期)類之食品。
•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•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•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4. 為完成退貨程序,您必須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5. 退款金額僅包括退貨商品本身購入金額,不包括原始訂單寄出時的運費或其他相關手續費,相關物流費用將由磐食糧舖負擔。
辦理退貨之訂單如有贈品,扣除退貨商品的總金額未達贈送標準時,須將贈品以全新狀態一並寄回,否則將在退款時候除贈品的原價金額(視同購買)。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轉帳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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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注意!本公司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您操作ATM、網銀轉帳,或提供信用卡資料以解除分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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